•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484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6〕3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6-04 10:55

民建界:

《关于加强我省无居民海岛保护整治,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的提案》(202610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无居民海岛保护工作。

一、强化分类管控。开展无居民海岛调查,摸清海岛资源家底,将全省无居民海岛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根据无居民海岛资源和开发利用情况,划分为生态保护类、生态控制类和海洋发展类等3种类型,实施分类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对需要生态保护类海岛,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根据海岛资源、登岛条件难易、游客登岛等情况,在摸排的基础上,将全省无居民海岛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登岛风险等级,建立精准管控机制,有效防范违法登岛行为。

二、配合巡查执法。与海洋执法机构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配合海洋执法机构强化无居民海岛巡查执法,每年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和旅游高峰期,加大巡查执法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登岛用岛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技术支撑,依托自然资源部在闽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技术力量,开展无居民海岛监视监测,及时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用岛行为。积极配合海洋渔业部门充分利用海上船舶综合管理系统,采取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精准防范各类船舶违法载客登岛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制作无居民海岛保护宣传手册、科普视频等资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指导沿海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短视频平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开展海岛保护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制度机制。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早发现、严核查、快整改、强合力”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研究起草福建省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若干措施,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控、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防控体系。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法定职责,聚焦海岛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邱海源

联系电话:0591-8766560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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