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479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6〕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6-04 10:55

民建界

《关于激活我省海洋创新平台动能,推动全省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提案》(20261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建设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积极支持海洋创新平台建设,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和支撑。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筑牢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坚持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在《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专章部署“统筹海洋开发保护,建设海洋强省”。在沿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一步细化海洋规划分区,优化海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合理配置海洋空间资源,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海洋产业园区等重大战略预留发展空间。在省级海岸带专项规划中,明确构建“一带两核六湾多岛”开放合作的海岸带总体格局,以高品质空间供给支撑海洋新质生产力集聚发展。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海洋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每年研究制定强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促进“开门红、开门稳”、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深化“一清单、三保障”机制,连续23年开展现场办公巡回服务,切实解决基层难题,有力保障新能源、海洋牧场等海洋领域重大项目落地。

三是夯实创新基础,增强海洋新质生产力科技支撑。持续深化部省市共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共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海洋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宁德海洋中心和厦门海洋中心两家单位技术力量优势,为全省海洋管理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海洋国土空间布局,强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统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合作,有效统筹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海洋新质生产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邱海源

联系电话:0591-8766560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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