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487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6〕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5-2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黄盛尚委员:
《关于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海洋强省建设的提案》(第20261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科学规划海洋空间。2025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福建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系统谋划构建海岸带地区“一带两核六湾多岛”空间格局。依托近岸海域和临海乡镇,统筹考虑生态系统陆海连续分布和开发利用活动陆海关联,打造高质量陆海统筹发展带;以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为核心,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立足沿海各湾区的发展基础、区位特征和资源禀赋,抓好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建设,打造产业集聚、科技密集、交通汇集、城市群集、生态优良的现代化湾区。同时我厅还印发了《福建省特定区域和海洋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海洋区域特点,划定无居民海岛和海域单元。鼓励沿海地区立足陆海统筹,采取陆海一体化、陆岛联编的方式编制海洋区域详细规划。
二、创新海域使用管理模式。指导沿海各地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在优先保障海域主导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兼容功能,因地制宜,有序分类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支持跨海桥梁、海底电缆管道、渔光互补、风光互补、光伏+核电+温排水等项目用海,“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办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项目33宗,有效提升海域空间利用率和整体开发效益。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林 捷
联系电话:0591-8766583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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