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481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6〕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陈思文委员:
《关于全面支持将下白石半岛纳入宁德新能源新材料核心区建设的提案》(202613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从规划支撑、用地用海保障等方面,积极统筹调配,全力保障宁德时代、青拓不锈钢新材料、上汽宁德基地、国网宁上高速、霞浦核电、漳湾作业区和铁路支线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海,支持推进三都澳区域发展。
一、关于用地指标保障。我厅对宁德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予以倾斜调配。2025年共将6450亩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宁德市,截至2025年底剩余1426亩;2026年1月向宁德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486亩,由宁德市统筹保障三都澳区域新能源新材料相关项目用地需求。目前宁德市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充沛,对宁德市提出新的用地指标保障需求,我厅将积极帮助协调。
二、关于宁德市下白石机场及其他建设项目。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对辖区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4〕34号)要求,各地要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将县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宁德市应充分调动所辖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补充耕地积极性,统筹推动耕地恢复和补充耕地工作,尽量在辖区内落实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宁德市下白石机场建设等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确因后备资源匮乏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以通过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在省域内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落实,我厅将积极帮助协调。
三、关于盘活利用历史围填海。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历史围填海处置工作,正在进一步研究历史围填海处置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宁德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剩余历史围填海项目。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陈凤霖
联系电话:0591-8766080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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