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6-00706
  • 文号: 闽政海域〔2026〕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9-08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9-18 10:14

霞浦县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备案意见(自然资办函〔2024〕88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霞浦县赤沙村南侧近岸0.3163公顷海域,其中建设填海造地0.2058公顷(已填成陆历史围填海)、港池用海0.1105公顷,用于建设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五、该项目填海成陆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1.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码头、配套陆域)宗

海界址点坐标

2.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停泊水域)宗海界址

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码头、配套陆域)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0°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38′31.440″

120°04′01.159″

7

26°38′32.756″

120°04′02.401″

2

26°38′31.932″

120°04′03.446″

8

26°38′32.575″

120°04′01.974″

3

26°38′32.744″

120°04′03.229″

9

26°38′32.570″

120°04′01.814″

4

26°38′32.897″

120°04′03.757″

10

26°38′32.512″

120°04′01.628″

5

26°38′33.000″

120°04′03.320″

11

26°38′32.426″

120°04′01.051″

6

26°38′32.796″

120°04′02.503″

12

26°38′32.434″

120°04′00.891″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配套陆域

建设填海造地

1-2-…-11-12-1

0.2058

宗海

1-2-…-11-12-1

0.2058


附件2

霞浦赤沙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停泊水域)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0°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38′30.903″

120°04′01.302″

3

26°38′31.932″

120°04′03.446″

2

26°38′31.396″

120°04′03.591″

4

26°38′31.440″

120°04′01.159″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停泊水域

港池、蓄水

1-2-3-4-1

0.1105

宗海

1-2-3-4-1

0.1105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宁德市、霞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6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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