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6-00169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3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2-12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罗源县)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2-25 11:27

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经我厅组织验收审查,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用海的批复》(闽政海域〔2015〕45号)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5B35012305472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1.9531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1.9578公顷。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基本相符(验收后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二、请你司按规定补缴超填部分海域使用金(见附件2),补缴完毕后,持本函、原海域使用权证书、填海竣工验收材料等到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1.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2.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

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28′07.772″

119°37′04.547″

8

26°28′11.116″

119°37′04.961″

2

26°28′07.578″

119°37′06.373″

9

26°28′10.721″

119°37′05.028″

3

26°28′06.866″

119°37′07.567″

10

26°28′10.706″

119°37′05.087″

4

26°28′07.148″

119°37′10.588″

11

26°28′10.377″

119°37′05.026″

5

26°28′08.127″

119°37′11.371″

12

26°28′10.409″

119°37′05.106″

6

26°28′11.113″

119°37′10.080″

13

26°28′07.982″

119°37′04.670″

7

26°28′11.116″

119°37′05.156″

14

26°28′08.034″

119°37′04.595″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厂区

建设填海造地

1-2-…-13-14-1

1.9578

宗海

1-2-…-13-14-1

1.9578


附件2

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项目

名称

福州宏星烨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项目

用海面积

0.0047公顷

海域

等级

用海方式

面积

(公顷)

用海

期限

(年)

海域使用金

标准

海域使用金(元)

缴纳方式

五等

建设填海造地

0.0047

50

100万元/公顷

4700

一次性缴纳

一次性应缴海域使用金总额

肆仟柒佰元整 ¥4700元

备注

使用期限: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65年10月22日止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福州市、罗

源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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