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将口镇回潭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情况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将口镇回潭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报告书》(中宝信矿评报字〔2026〕第005号)、计算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1-87665623,87665700(传真)
电子邮箱:fjclc@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邮编:350001。
附件:计算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5日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将口镇回潭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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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计算结果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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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将口镇回潭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报告书 |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萤石矿矿石量30.9411万吨,CaF218.7764万吨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 |
2026年3月25日 |
详见计算报告、参数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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