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第五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该批案例以社会综合效益为导向,注重产业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城市功能提升等核心价值,旨在引导各地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效果和长远效益,使低效用地再开发服务于实体产业、公共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本公众号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今日刊发
宁德师范学院灵溪校区地块再开发项目
(再开发类型:带建(构)筑物收储再开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德师范学院灵溪校区地块再开发项目位于蕉城区继光路西侧莲峰路南侧,涉及低效设施用地面积46.05亩,原为宁德师范学院灵溪校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宁德师范学院搬迁至新校区后,宁德市蕉城区特殊教育学校长期租借空置校舍办学,学校无法申报基建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发展受限。

改造前

施工图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项目采用“带建(构)筑物收储再开发”方式,统筹推进宁德师范学院灵溪校区与周边低效地块协同改造,通过收储流程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统一归集至政府储备,分地块划拨供地用于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城区校区项目(一期)(28.67亩)和宁德市儿童福利院项目(13.512亩)建设。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取得的成效
通过盘活空置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布局,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特殊教育学位紧张问题,提升宁德市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完善福利体系,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宁德市儿童福利院项目规划床位250张,总投资8860.61万元,总建筑面积9919.84平方米,建设主楼、综合楼各1栋,配套儿童生活、教育、技能培训、康复、医疗等功能用房,已于2025年3月16日开工,计划2027年2月竣工。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城区校区项目(一期)总投资约1.07亿元,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建设综合楼(1826平方米,含体育馆、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和教学楼(10450平方米,含专用教室、教学用房等);规划27个教学班,覆盖小学至初中义务教育,建成后可新增 216个学位;2025年12月开工,截至2026年4月,综合楼主体已封顶,教学楼施工加快推进。
四、主要做法
(一)纳入专项规划,补齐功能短板。围绕《宁德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年)》老城片区“城市综合服务核心”目标定位,将地块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数据库,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缓解特殊教育学位紧张等多项政策目标有机结合;特教校建设点纳入《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校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长期保障教育设施用地,将宁德市特教校与蕉城区特教校合并,实现市、区两级资源共享,优化特殊教育结构。
(二)统一收储整合,完成产权归集。市政府专题会议决策从顶层明确整合范围,将核心地块与周边空置土地统一规划利用,通过带建(构)筑物收储流程,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统一归集至政府储备,破解土地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带建(构)筑物收储再分地块划拨供地,用于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城区校区项目(一期)和宁德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
(三)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建设标准。摸底全市残疾生源情况,开展特殊教育学校用地选址论证,结合特殊教育学校用地需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落实具体位置及规划控制指标。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城区校区项目(一期)地块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设置各项功能用房建筑面积,按规划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宁德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地块根据《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综合考虑儿童使用便利性,保障各功能用房配置和无障碍设施。
五、政策依据
(一)《宁德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5〕24号),围绕“低效底数调查、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开展实施、政策研究制定”等方面同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二)《宁德市主城区低效建设用地带建(构)筑物收储与再开发实施意见(试行)》(宁自然资规范〔2026〕1号),明确带建(构)筑物收储与再开发工作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式和操作流程,从土地带建筑物收储到产权登记,打通全流程堵点,规范宁德市主城区低效建设用地带建(构)筑物收储与再开发项目实施。【厅利用处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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