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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宗“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组合供应项目在平和成功出让
日期: 2026-02-28 08:57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近日,漳州市平和县大隙山矿区传来捷报,全省首宗“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项目最终以1.46亿元成交,实现溢价1373.14万元。该项目拍卖成交不仅确定了资源归属,更标志着我省在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改革中,成功解锁了“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组合供应的新路径。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用砂石资源依赖外购是平和县发展的“瓶颈”,项目的成功落地,意味着这一困境将被打破。通过一体化组合供应模式,项目可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905.18万立方米,将有效降低区域内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实现资源保障的自主可控。

  长期以来,采矿用地配置难一直是矿业发展的一个共性难题,为解锁资源要素配置新路径,赋能高质量发展,在省自然资源厅和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依法依规、集约高效”的核心原则,立足本地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优势和资源禀赋特点,创新推行“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一体化组合供应模式,有效实现政府、企业、地方发展三方共赢,为全省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漳州经验”。

  “集成供应”解决资源分散难题。过去,采矿权、土地、砂土资源分头管理、分散出让,企业拿地拿矿需要“多头跑、多次批”,资源整体配置效率难以最大化。针对此,平和局主动破局,组建专项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边界,建立“专班统筹、多方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精准筛选大隙山矿区作为改革试点,实现自然资源要素集中整合、一体供给,彻底改变了资源分散管理配置的被动局面。

  政策支撑有力有效推动项目实施。平和县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为抓手,出台《平和县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总体路径、具体操作规范、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为一体化供应提供了政策支撑。此次系统整合采矿权(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用地(277.42亩)、二类工业用地(49.37亩)及剥离盖层剩余砂土等四项资源,打包形成全省首个“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组合供应包,确保项目推进全程依法依规、平稳有序,为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筑牢制度根基。

  科学定价沉睡资产“身价倍增”。平和县精准施策,建立“分项评估、加总定价、按比分成”的科学定价与收益分配体系,对采矿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砂土资源进行精准核算、合理定价、按比例分成。该项目拍卖起始价13226.86万元,最终以14600万元敲定,溢价1373.14万元,彰显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综合价值。

  创新交易运营助力项目加速落地。平和县创新推行“统一交易、分权签约”模式,全面优化交易全流程,实现组合资源包一次公告、一次拍卖、分项签约,大幅压缩企业办事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与交易成本,打通产业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该项目于2026年1月9日正式发布拍卖公告,2月6日顺利拍卖成交,历时不到一个月,整体推进高效顺畅。

  全流程闭环监管让个例变为通例。平和县建立“出让-开发-利用-监管”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对项目出让、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自然资源依法依规、集约高效利用,有效防范资源无序开发行为,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资源高效利用的协同推进、良性循环。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人员表示,“矿+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有效突破了传统资源供应的壁垒。漳州的实践既满足了项目发展的空间需求,又实现了资源整体开发、高效配置。未来将持续鼓励、指导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探索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方式,着力推动模式从“个案创新”走向“制度常态”。【厅矿权处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海峡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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