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出台《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推进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探索节约集约用地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和基础保障4个方面19个重点探索任务,争取实现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妥善解决,为促进漳州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工作为期4年,由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出台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完成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和上图入库工作。【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郭婉玲 陈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