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国自然资源报2版刊发“源头防控促平安——福建打击非法采矿促进矿山安全监管纪略”
源头防控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
对于矿山生产活动而言尤其如此
近年来,福建省持续强化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源头防控、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将矿山生产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全省查处的非法采矿案件从最高峰2011年的793件,下降至2020~2022年的年均67件;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因无证非法采矿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连续4年被省政府评为“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优秀单位”。
1 源头防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019年,福建厅成立了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厅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职责清单,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维护好矿山安全,福建厅从源头上依法做好土地、矿产等方面的规划管控,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管控矿山安全风险。
一是规范源头风险防控。福建厅制定《福建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主动考虑和落实地质灾害、矿山安全防护距离等因素和必要的空间需求。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时,要征求安全生产机构意见,严格审查源头风险防控规定在规划文本中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矿产资源规划强化矿山安全风险管控。在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福建厅主动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严格落实分区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管控要求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产业政策以及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明确不得设置矿业权,充分发挥矿规导向引领作用。福建厅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在方案编制和审查中明确强化矿山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的要求。
三是矿业等项目用地预审落实安全生产规划管控规定。福建省把地灾、矿山、海洋灾害等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将登记在册的地灾隐患点数据纳入系统自检,要求各地在矿业等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时给予参考,并在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和用地用海用矿管理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划管控规定,从源头上防控新增重大安全风险。
四是推进部门联合源头防控。福建厅与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安全监督管理联动的通知》,建立联合审查、信息共享、举报奖励等制度,严把源头风险和安全生产条件关,完善联防联动和联合督导机制。
2 完善机制,遏制隐患于萌芽
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不仅破坏法治秩序,也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温床”。福建省对打击矿产资源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在制度上予以规范,重拳打击;在机制上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福建省加强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新形势下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度。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对以临时用地、临时取土点、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地灾治理等名义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新态势打击力度;福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由十部门制定的《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福建厅等部门印发《福建省稀土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监管的通知》《矿山“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等。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福建厅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专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月报制度,为强化监管提供了参考依据。
打击违法采矿、遏制不安全行为,重点在发现。近年来,福建省在构建违法采矿发现机制方面作出探索。一是加强矿山巡查。2021年,福建对废弃矿山、非法采矿点、关停矿山实行每日打卡巡查,明确乡镇政府为矿山巡查责任主体,做到非法违法采矿早发现、早制止,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在初始阶段,遏制于萌芽状态。二是织密“发现网”。2019年起,福建省厅建立“天地网”动态执法机制,结合矿产信访举报,通过卫星影像识别,及时下发疑似违法矿产卫片并组织核实排查。三是提升技防水平。福建省安装了500处铁塔视频监测点,提高了违法采矿发现能力和监视震慑效果。
3 整治整改,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针对特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2020~2022年,福建省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排查整治方面,部署县级管理部门对矿山实行逐矿检查、逐点整治,市级部门开展复核,省级开展抽查;开展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
2023年,福建厅组织开展了涉及自然资源职责的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省应急厅、国家矿监福建局联合开展了矿山“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稀土行业综合整治;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持续开展饰面石材矿山和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整治。
查实、整改风险隐患是有效防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2023年,福建厅组织开展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1~ 5月,全省共排查发现各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累计42起,采取立案等形式查处各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32起;排查其他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矿山事故隐患累计85个,完成整改81个。
排查出事故隐患后,重在整改。福建省有关部门采取下发整改通知、通报等多种措施,促进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速度。福建厅先后对违法用矿突出的6个县(市、区)开展约谈并通报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福建厅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1~5月,全省共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通报等101份。屏南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2个建筑用闪长岩矿的矿山安全事故隐患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个矿山均完成整改;宁德市某矿业公司被发现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柘荣县自然资源局予以立案查处,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
下一步,福建厅将持续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监管源头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为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作出新的贡献。【中国自然资源报 丁全利 林祚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