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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
日期: 2022-10-28 17:49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近日,莆田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莆田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莆田市将初步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块耕地均由田长守护;到2025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方案》明确田长设置,分级设立田长、副田长以及挂钩田长等。市级设田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设田长,分别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设挂钩田长,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划分片区,对每个片区的耕地建立包片挂钩机制,由挂钩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领导担任。村(居)设田长,由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结合辖区实际片区划分情况设置网格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担任网格员。

  《方案》还明确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田长职责。各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副田长及挂钩田长负责协助本级田长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市级田长每年至少调度2次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情况,县级田长每季度调度1次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情况,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1次巡查、检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方案》要求加强数字赋能。建立“数字化+制度”机制,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将田长制网格化管理纳入全市一张图平台中。每个县区选取1-2个试点乡镇部署高清视频动态监测,实现每一块耕地的地类、质量、责任人员等相关信息可查询,落实巡查、发现、制止、查处、销号等工作,形成精准、实时、高效的田长制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耕地保护工作细化到最小单元,落实到最后责任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张步雄 杨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