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4年1月24日公布并施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请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条件发生变化。
博亚(福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华地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唯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建海峡(福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广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勘测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持有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均为《办法》施行前申请并核发,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未提交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证书延期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以上6家单位不能再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若这6家单位再次具备乙级资质申报条件,可直接向我厅提交乙级资质(变更)申请。
特此公告。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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