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闽自然资规﹝2024﹞3号),现将通过2025年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的7家矿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以匿名方式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联系人:罗仁燕 电话:0591-8766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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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通过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的矿山名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3日
2025年通过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的矿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