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号),我厅于11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依托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15家、土地估价报告29份,重点检查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情况。经组织专家初审、复审,此次抽审的29份报告中无一等、二等报告,四等以上报告28份,合格率96.6%,五等报告1份,不合格率3.4%。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履职情况的各项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规范性情况。根据《资产评估法》第五条“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经抽查,15家机构中,3家机构的5名估价师涉嫌在多个机构执业,违规机构占抽查总数的2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土地估价协会”)要认真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土地估价行业监管,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的多机构执业问题,要督促相关土地估价机构抓好问题整改,省土地估价协会要对相关土地估价机构进行约谈,开展行业内部通报批评,将不诚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相关情况报告请于12月底前正式反馈省厅。对报告质量问题要指导机构认真分析,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抓好学习宣贯。省土地估价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加强会员行业自律管理和政策宣贯,特别是认真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部新出台的《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自然资办发〔2024〕54 号),督促机构规范从业行为。
附件:2024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