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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5-08 08:30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六组向厅党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厅党组成员一致认为,省委巡视六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完全符合我厅实际,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知错就改、坚决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巡视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履行主体责任。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推进会,全程紧盯、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厅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牵头处室逐条细化措施,保质保量抓好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厅领导和省测绘发展中心、煤田地质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一厅一局一中心”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推动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落实。

  (四)注重整改质量。组建巡视整改质量核查专班,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开展核查,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为深挖问题根源,厅党组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升整改成效。为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厅党组建立了厅领导包干负责制、季度督导、年终考核等3个机制,持续健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五)强化问题核查。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厅党组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组织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1.关于德化东洋矿区“无矿”变“有矿”问题。2022年11月8日成立调查组对东洋矿区“无矿”变“有矿”问题开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完成。经调查,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出具储量评审意见,应当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规定对送审资料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查,重点开展野外验收和储量评审工作;厅矿保处(原国土厅储量处)重点开展核收备案工作。经核实,野外验收工作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工作部署不够周密细致、野外验收意见书及专家意见填写要求不够明确、记录不够完整的问题;储量评审程序符合规定,核收备案程序合规。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出具“验收合格”野外验收意见书负有审核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闽东南大队出具有严重错误的东洋金矿详查报告,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其上级主管单位省地矿局,由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省地矿局已完成责任认定,并提出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2.关于信息化项目采购以特定资格作为评审因素问题。厅党组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厅数据中心迁移云平台二期和2020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有关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进行全面核查。经核实,“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A企业信用证书”等与项目的服务质量相关,没有指定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供应商,符合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但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与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标书过程中沟通还不够,标书表述还不够清晰,易让人将“ISO9001证书、AAA企业信用证书”等作为评分项的资质证书误解为资格门槛。同时,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对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采购需求的形成和确定管理方面,对采购非歧视性、采购政策等审查把关有待加强。为严肃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信息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上轮巡视、审计反馈事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非法违法采矿、干部违法违纪、群众信访、临时用地复垦、人工景观占用耕地等上轮巡视、审计监督发现未整改到位6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清了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分别形成专题分析报告,责成相关的4个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上认清不足、行动上从快从实,不折不扣把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六)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提出的意见,全面完善整改方案;每周通过省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实时跟踪系统报告整改进度,实时接受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同向发力,全程共同推动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和清单、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照检查等材料,组长全程参与巡视整改相关会议,多次深入厅机关和省测绘发展中心、煤田地质局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指出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改进意见,为全面整改提供了精准助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自然资源工作还有差距

  (1)对市县两级补充耕地责任压得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3项措施已完成,1项正在推进。一是巡视以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3次学习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厅党组书记给全厅干部作专题党课,厅长作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了保护耕地的共识。二是于2022年12月8日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关于报请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的函》,科学确定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和分解方案。三是下发了年度补充耕地完成进度情况书面通报,已调整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考核方式,压实市县区政府补充耕地责任。四是待中央与省委、省政府责任书明确后,再参照国家方式,省、市、县、乡之间相应签订责任书。

  (2)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求落实不够好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文本编制,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已报国务院。规划成果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保护优先顺序,引导项目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于2022年11月30日向省政府报送《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2023年2月28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3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三是完成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并于2022年8月19日向自然资源部报送整改成果。四是已制定违法用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指标管理。五是为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向全省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对不合理的用地予以核减,2022年已核减建设用地3247亩,其中耕地723亩。

  (3)对补充耕地监管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于2022年10月14日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督促市县全面整改,63宗存在问题的补充耕地项目已整改到位。二是于2022年10月31日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储备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67号),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审查。三是于2022年11月29日下发《福建省备案入库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质量日常监测实施方案》,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作业队伍每年开展两期监测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补充耕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限时整改并提交整改后实地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由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后上报省厅,省厅组织实地抽查,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入库后的监管工作。四是为严肃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对负有责任的厅耕保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遏制占用耕地乱象缺乏“长牙齿”的硬措施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22宗问题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已拆除复耕14宗,已完善用地手续2宗,已立案查处整改到位6宗。二是督促地方对179个省级重点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全面梳理,已补办用地手续93个、拆除复耕14个,依法查处40个,整改率达到82%,超额完成预期80%的整改目标。三是印发《深化“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工作方案》(闽自然资函〔2022〕236号),发现一宗、坚决处置一宗,今年发现的27宗新增问题,均在两个月内查处整改到位。四是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11月14日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挂牌督办仙游怡林苗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件。目前,违法用地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7名相关责任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已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制,并通报、约谈了巡查不力的县(市、区)8个,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六是对负有责任的厅执法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根据巡视组下沉调研反馈情况,2022年8月23日,已督促涵江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坪盘村10栋违法建设的旅游度假木屋进行拆除处置,10栋小木屋已全部拆除。二是2022年12月12日,已督促城厢区政府依法处置松峰村11宗违法建设问题,拆除建筑物2宗,拆除复绿5宗,复绿1宗,申请补办手续3宗。三是结合两违总结评估,已于2022年11月25日开展“回头看”排查行动,对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指出违法占地建设问题开展实地专项排查。四是福建省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图斑库应用服务系统已于2022年11月27日上线试运行,对疑似违法线索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做好问责落实。

  (6)节约集约利用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落实月调度制度,已召开视频调度会6次,全省通报7次,下发工作提醒函1件,开展工作约谈1次,总结推广经验5条,赴8个重点市县开展实地督导,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均已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二是于2022年12月7日下发《关于2022年1-11月份全省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与动态巡查落实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三是将容积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纳入项目用地审批系统,2022年12月5日已完成与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的对接,对不合理的用地予以核减,2022年以来共核减用地182批次、面积3247亩。四是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建立福建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76号),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泉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专班,2022年10月21日召开工作对接会,指导泉州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12月13日下发通知,转发推广厦门市、泉州市创新政策体系和再开发模式,探索再开发路径等方式盘活低效用地案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用地提质增效。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

  (1)非法采矿引发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尚在整改的65起非法采矿问题开展集中整改处置,已全部查处结案,行政处罚26宗、移送司法39宗。二是市、县(区)已全面完成越界开采专项检查自查工作,省厅已组织对煤和地采灰岩等易发风险的矿种开展抽查,现已完成30个矿山(矿区)的野外核查工作。三是已完成500个监控点的查勘和筛选,移动专线开通453条,摄像头安装完工444个,“互联网+远程监控”设备建设达到预期进度。乡镇政府对证照逾期矿山、关停矿山、非法采矿点已建立每天打卡巡查制度,全省巡查率已达96.46%。四是对负有责任的厅矿保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覆盖面还不够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选取明溪、德化等17个重点市县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二是在三明明溪、泉州德化开展“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试点工作,筛选疑似地灾隐患点4.5万处,已核查确认入库1.5万处。根据试点县经验做法,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全面铺开“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数据识别58个县,为下一步开展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奠定了数据基础。三是利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已在39个县加密布设200处群专结合地灾监测预警实验点,并完成了点位选取、踏勘和设计等工作,将在2023年汛期前实现设备并网运行。同时,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与资金投入,在已部署的17个县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基础上,以点带面继续部署了43个县,计划在2年内实现全省全覆盖,形成地质灾害隐患一张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隐患在哪里”的关键性问题。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10月31日学习研讨了福建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2022年11月3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厅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45条。三是2022年3月起,厅党组已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厅党组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1)主体责任检查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已于2022年10月28日将省测绘发展中心、煤田地质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二是厅党组于2022年11月14日-18日开展了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全面检查厅属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三是2022年11月下旬,对厅属单位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问题27个,已形成“检查-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2)压力传导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学习(扩大)会,邀请省高院法官作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所有厅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都开展了廉政教育;各支部已于2022年9月8日组织学习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守纪防线。二是于2022年9月29日组织厅属单位党员干部前往福州魏杰家风馆开展清廉家风教育实地教学活动,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已建成办公自动化、建设用地审批地政管理、矿政综合管理信息、不动产登记、阳光规划等系统,打造智能化、一体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业务流程。建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精准监测体系,完成远程监管平台整合,实现对补充耕地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进行定点、定时、定向、定量监管。四是已于2022年10月28日下发通知,将廉政谈话情况纳入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3)廉政风险防控重形不重效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已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分别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汇报落实政治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二是于2022年10月28日,再次梳理廉政风险点141个,细化实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85条,2022年12月22日印发《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一览表》通知,扎实推进厅属单位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格

  (1)日常监督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驻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章修正案。二是研究细化监督措施。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研究细化省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和联系的六条措施。三是全面排查廉政档案。对2019年以来的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廉政档案340份,对廉政材料未及时纳入廉政档案的逐一补齐。四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廉政档案动态更新管理办法》,明确廉政档案更新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将该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五是强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强化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副组长审阅落实,组长签发,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谈话函询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全面排查谈话函询材料。对2019年以来的谈话函询材料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谈话函询材料33份,对不规范的函询材料进行“举一反三”补缺补漏。二是规范谈话函询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将相关要求表格化,每次谈话函询对标对表,确保逐项完成。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清查。已对2019年1月以来发放的在编驾驶员行车公里数补贴进行逐月逐笔核查,发放金额与实际公里数吻合,对照省工改办要求,未发现有超标准发放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省工改办要求和我厅《关于机关驾驶员行车公里数补贴发放的管理规定》,规范发放在编驾驶员行车公里数补贴,按照“定人、定车、定里程”的要求,实行台账管理,由车队负责人对每次公务行车公里数予以确认,每月底送厅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每季度经厅办公室、财务处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厅领导审批发放,确保不发生违规情况。

  4.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矿权评估缺乏监督制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调查东洋矿区“无矿”变“有矿”问题,调查工作已完成。对出具“验收合格”野外验收意见书负有审核责任的评估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出具有严重错误的地质勘查报告导致“无矿”变“有矿”的闽东南地质大队,移交其上级主管单位省地勘局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省地矿局已完成责任认定,并提出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评审评估管理制度。评估中心针对矿产评审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了“三合一”方案、储量评审、收益评估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参审专家及相关人员的义务职责。2022年12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评审抽查、收益评估管理工作。三是严肃查处地质资料弄虚作假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管。下一步将对第三方抽查发现的地质资料弄虚作假问题,依照《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信用惩戒或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2)以特定资格作为评审因素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组织了全面核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厅数据中心迁移云平台二期和2020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有关情况和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全厅2019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经核实,2019以来,全厅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未指定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供应商。但是,厅数据中心迁移云平台二期和2020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因标书表述还不够清晰,易让人将“ISO9001证书、AAA企业信用证书”等作为评分项的资质证书误解为资格门槛。同时,对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还不够到位。为严肃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项目采购负有责任的信息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了教育培训。厅分管领导已开展了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并组织了采购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采购业务能力。三是强化了内控管理。编制信息化采购流程图,严格落实采购审查管理,严防发生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等情形。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划转。2022年11月24日,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调整省测绘发展中心党组织关系,划入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二是实施统一管理。2022年12月15日下发调整党组织关系的通知,明确将机关党建工作覆盖省测绘发展中心党组织和党员,一体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同步开展检查考核、党建述职、评优评先等日常管理工作。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了一对一谈话。2022年10月28日前,分管厅领导已分别对法规处、科技处、老干处的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相关支部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条。二是组织了培训指导。2022年10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组织厅属单位各支部党务干部和纪检委员开展培训,以会代训提升党务干部党务实操水平。三是开展了督促检查。2022年11月14日,组织开展了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支部“达标创星”评比,法规处、科技处、老干处等支部均已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

  (1)部分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中明确的转任条件要求,全面摸排名单,梳理厅机关同一岗位或同一处室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情况。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任职年限、专业履历等,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已调整轮岗10余人次。三是逐步建立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严格落实《公务员转任规定》有关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干部队伍结构、现状、特点,逐步健全良性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2)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要求,目前所有干部任免都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于2022年10月17日,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召开了支部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确保组织人事工作程序规范到位。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于2022年10月19日书面发函福州市人民政府(闽自然资函〔2022〕466号),督导属地政府妥善处理三叉街旧改项目“毛地”出让问题。福州市政府于2022年11月30日复函,明确已调整完善针对性化解方案,正多措并举推进化解工作。二是加强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违规“毛地”出让监管。为加强土地出让动态监测监管,实行土地出让AB角互补分片巡查,对违规行为早发现、快制止,重点对土地出让公告动态巡查监管和设置土地出让违规预警,督促市、县(区)对预警情况进行核实和整改处置。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毛地”出让情况。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厅党组落实整改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上轮巡视、审计指出未整改到位的6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相关责任处室组织自查自纠,厅机关纪委进行相关工作的督促核查,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较多、非法违法开采矿山资源行为禁而不止、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群众信访问题居高不下、临时用地未及时复耕、人工景观占用耕地等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按照厅党组制定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厅巡视整改办公室建立厅领导包干负责巡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推进制度,重点对方案中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特别是方案中确定的厅领导包干的整改任务,依照整改完成时限要求,逐一逐项推进整改。三是按照厅党组季督导计划,2022年11月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听取厅巡视整改办公室开展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进整改工作;2022年12月12日,厅党组再次召开巡视整改季度推进会,重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整改任务,采取过硬措施,强化推进力度,有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四是厅党组于2022年12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巡视整改台账管理、督查检查、考核评估、整改“回头看”等长效机制,并将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厅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临时用地未及时复耕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省委巡视指出的216宗临时用地复垦不到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完成复垦171宗;完成组卷报批29宗;撤销临时用地批文,纳入在采矿山“边开采、边治理”3宗;涉嫌违法用地立案查处13宗。二是严格落实临时用地审批与复垦挂钩制度,县(市)范围内按年度统计的临时用地,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20%以上的,暂停该县审批新的临时用地,直至整改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恢复审批。自2022年7月11日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上半年临时用地复垦情况的通报》以来,未发现超期未复垦的临时用地。

  (3)人工景观占用耕地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上海督察局转来的24个人工景观占用耕地问题(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组织专项排查,发现6宗新增人工景观占用耕地问题,已全部处置到位。三是在“天地网”动态执法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涉及人工景观占用耕地的图斑判读分析,结合实地核实确认,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

  2.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深入

  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精准推动。建立12家尚未完成终验的饰面石材矿山的台账,分类施策。对9家具备终验条件的,予以及时组织终验并出具终验意见;另3家矿山中,1家矿山已注销矿权,2家矿山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矿权未到期,市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矿山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健全长效常态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要求,健全完善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机制,督促乡镇政府对证照逾期矿山、关停矿山、非法采矿点每天打卡巡查,确保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目前全省巡查率为96.46%。三是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已正式上线矿产执法模块,对非法违法采矿图斑实行调查、立案、查处全周期管理,所有材料网上备案留痕。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本轮巡视反馈我厅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7项、基本完成整改事项1项,具体表现为:

  (1)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9月上旬至2022年11月初,赴大田县、尤溪县、德化县、建瓯市、平和县、漳平市开展相关调研,并与部分矿业权人进行座谈。各主要铅锌分布县政府于2022年10月26日开展调研,并向省厅提交了书面调研报告。二是省厅对50个铅锌采矿权和281个铅锌探矿权与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的位置关系进行了套合分析,有1个采矿权、26个探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存在部分重叠,有8个探矿权与自然保护地范围存在部分重叠,待下一步分类处置过程中再将重叠部分予以扣除避让。三是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铅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自然资源部,以及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卫健委、工信厅、财政厅等部门及省内外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经汇总吸纳反馈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四是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12月8日将《关于加强铅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有关情况向省政府作汇报,现正按省政府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006年以来,我省启动开展铅锌行业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期间,我省陆续暂停了铅锌采矿权和探矿权的登记审批,暂停铅锌矿业权审批至今,积累了涉及环境影响、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妥善解决铅锌矿业权审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清理整顿后铅锌矿业权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在开展相关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铅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一步,待省政府研究同意后,省自然资源厅拟采取延续、整合、退出3种方式对铅锌矿业权进行分类处置,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强化职业病防控等4个方面强化对铅锌矿山的监管,有效推动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色开发、健康发展,维护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土地执法主动性和较真精神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0月31日下发了《再次报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有关情况的通知》,开展2019年以来非诉执行案件集中清查。二是会同省检察院,对漳州、三明等地部分行政非诉执行未到位典型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强制执行到位。三是于2022年8月9日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已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上一轮巡视以来,我厅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动真碰硬,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共约谈47个市、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挂牌督办典型案例、典型问题38个。“零容忍”处置新增“大棚房”问题546宗、违建别墅问题341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140个,处置率达100%。全省违法用地下降明显,2022年确认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40%。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深化部卫片和“天地网”动态执法工作,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造景等重大典型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处置到位。

  (3)信访高位运行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1月11日,制发《关于厅领导包案联系化解信访积案的通知》,厅领导通过挂钩包案已联系化解积案9个。二是2022年11月5日,制发《关于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初信初访办理。三是已将信访积案化解纳入省自然资源厅第四季度巡回办公内容,促进信访件解决。四是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省“天地网”动态执法日常监测监管,已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专项监测工作,努力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今年省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分别下降18%、23%,自然资源部受理我省信访量同比下降20%,信访形势已总体好转。五是对负有责任的执法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022年1-9月,自然资源部和上海督察局受理我省信访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约20%,我省自然资源信访排名已从全国各省(市、区)排名第一下降到第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信访问题化解的责任在属地政府。客观上主要是群众对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不满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被征地农民对政策不理解,对征地补偿的期望值较高,与实际补偿标准差距较大,不能达到被征地农民的心理价位,造成群众对征地工作存在不满,从而引发了信访问题。主观上主要是有的地方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初信初访办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不能及时、稳妥、有效办理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导致群众逐级上访、越级上访和矛盾上行,虽经省厅和各级政府不懈努力,有所缓解,但仍有部分信访问题屡禁不止。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通过强化信访指标考核、开展厅级领导挂钩包案联系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加大对重复信访量大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对信访事项办理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进一步控制信访增量,切实推动信访事项得到化解。

  (4)统筹推动重大任务落实还存在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①稳妥有序化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一是整治小组于2022年11月1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22〕18号)文件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掌握中央精神。二是于2022年11月15日到长汀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处置专项调研,分析存在问题、谋划工作思路。三是指导云霄、长汀两个县依法有序开展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试点工作,纳入存量问题整治共2670宗,已经予以拆除153宗,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101宗,予以保留并按规定补办手续49宗,5年内暂时予以保留769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22〕18号)要求,试点工作将于2023年4月结束,部际协调机制将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做法,提出全国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方案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在全国推进后续整治工作。计划再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全国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对住宅类存量问题,加大与农业农村厅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定期会商,建立疑似违法图斑共享机制等,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②深化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法出售宅基地等问题排查整治。一是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市县抽调人员参与,对各设区市(含平潭)上报的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核查,纠正了一些地方排查不认真、排查政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小区项目259个。二是对2013年以来群众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2022年11月23日至30日,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核查工作,发现1个应纳入整治问题,即漳州市长泰区积山村前山新村一期农村村民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审批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目前已对涉嫌违纪的4名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2023年1月4日,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法出售宅基地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的报告》向省政府汇报排查整治情况。下一步,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治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近年来,我厅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法出售宅基地排查整治等重大任务落实落细。全省确认的2140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部处置到位;云霄县、长汀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存量问题试点稳步开展。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法出售宅基地等问题排查整治,全省共排查省市县三级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756个,2013年以来集中建设的农村村民住宅小区259个。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零容忍”处置新增问题,稳妥有序开展存量问题处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法出售宅基地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切实防止新增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建房审批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切实维护好农村土地管理秩序。

  (5)2013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较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0月9日、17日,赴沙县、连江县,帮助两地对2009年至2018年用地批文再次梳理,采取撤销批文、调整规划、加快供地等方式分类处置,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处置工作。二是2022年11月8日召开要素保障视频会议,指导设区市履行“增存挂钩”奖惩制度。三是开展通报和实地推动,落实月调度制度,已召开视频调度会3次,全省通报3次,总结推广经验5条,先后赴漳州、宁德、三明、莆田、福州等地开展调研督导,持续传导压力,推进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04万亩,处置率25.6%;已处置闲置土地3.46万亩、处置率40.6%,均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任务。四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21年任务完成情况已运用于2022年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遴选工作。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全国普遍存在,多年累积、动态变化、成因复杂。批而未供主要成因:一是受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占用生态红线等影响,导致原批准用地无法供应。二是项目少,特别是近年来受市场下行、疫情影响,地方招商难度大。闲置土地主要成因:一是项目受政府规划用途、产业政策调整,导致无法动工建设。二是企业发展思路变化,或受市场、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未按期动工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涉及土地征迁、项目招商等事项,由市、县(区)具体负责,市、县(区)是责任主体。

  自上一轮巡视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均组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处置工作,2018年至2022年均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处置任务,成效较为明显,2018年至2020年我省先后入选国务院大督查用地指标奖励对象,分别奖励福州市、龙岩市、三明市用地指标5000亩、2000亩、2000亩。具体做法:一是提前部署。每年年初下发通知部署工作,“一市一清单”提前下发九市一区,细化分解任务,组织各地逐宗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倒排处置计划,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实时对接。省、市定期开展工作对接会、调度会,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处置成效突出的地区作经验介绍,处置缓慢地区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推动全省处置工作。三是实地督导。组织人员到任务重、进度慢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采取“每月一通报、一评比”的形式进行考核评比,对处置不力的地区,及时约谈。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通过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开展通报和实地督导、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举措,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

  (6)非法违法开采矿山资源行为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1月14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工作意见》,细化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范围、处置工作要求、程序等内容。二是2022年10月28日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快违法用矿图斑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委托省煤田地质局负责具体跟踪落实,实行工作进度日报制,通过材料核查、电话督导、实地抽检等方式,对208个疑似违法用矿图斑逐个判定处置,共确认违法图斑68个,立案查处13宗,非立案处理55宗。三是已完善视频+铁塔+GNSS等远程监管模式,认真抓好每日巡查,目前全省巡查率为96.46%。截至目前,已完成500个铁塔站点优选工作,专线安装453个、设备安装444个、投入使用及试运行240个。

  上一轮巡视整改指出非法违法采矿屡禁不止问题后,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主要从强化发现、强化查处和建章立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处置工作。一是强化发现。持续开展废弃矿山、非法采矿点、关停矿山每日打卡巡查,督促地方按时完成巡查任务,全省应巡点由4040个降为729个,强化“天地网”的发现功能,2019年以来,全省共下发疑似违法用矿图斑1271个;推动互联网+远程视频监管,借助铁塔站址资源和监控挂载高度优势,全域、全时段、全覆盖视频精准感知,实现对120个生态敏感区、322个非法采矿高发区、64个国家战略矿区实时监管。截至目前,全省九地市铁塔视频监控开通专线453条,完成监控设备安装444个,进一步提升违法采矿行为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二是强化查处。严格图斑判定标准,严肃查处已经判定为违法用矿图斑,落实移送制度,实现矿产卫片执法的闭环管理。2019年以来,部下发卫片1193个,已核查1193个,核查率100%;省级“天地网”卫片下发1271个,已核1271个,核查率100%;其中认定违法196个,立案查处95个,非立案处理101个。实行通报制度,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矿图斑进行通报,督促地方及时完成查处工作,目前认定违法图斑27个,其中:非立案处理9个,已立案查处14个,其余4个准备立案处理;举办疑似违法用矿图斑举证甄别会,指导市县准确把握图斑合法性判定边界,提升违法图斑判别能力;约谈违法用矿高发地区,督促其做好对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多发、频发。三是建章立制。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由省安办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实施方案》(闽安委办〔2022〕42号);联合印发《福建省稀土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安全监督管理联动的通知》(闽应急〔2022〕68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生产要素监管机制的通知》(矿安闽〔2022〕42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强化发现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共管共治格局、完善行刑衔接、构建完善信用约束制度等五个方面做出规定。通过不懈努力,全省非法违法采矿案件由原来的多发、频发向少发、偶发转变,查处案件从最高峰的一年查处793件,大幅下降到近年来年均不到100件,矿产资源管理总体情况稳定向好。

  县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等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对辖区内非法违法采矿屡禁不止承担属地责任。省自然资源厅依职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围绕制度完善、人防+技防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巡查发现。一是落实废弃矿山、关闭矿山、非法采矿点的每日巡查打卡,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提升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现效率。三是充分发挥铁塔视频GNSS发现判定、固定违法证据效能,拓展发现渠道,提高执法效率。四是进一步发挥“天地网”作用,深化疑似违法图斑判定处置工作。五是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上下沟通协调,加大对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督导指导力度。

  (7)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廉政教育。2022年9月29日,组织厅属单位党员干部到福州市勤廉馆开展实地教学活动。2022年10月9日,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2022年11月11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邀请省高院法官作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二是完善制度机制。2022年10月28日,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对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梳理再落实,梳理廉政风险点141项,细化实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85条。三是突出重点监管。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易滋生腐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易滋生腐败领域突出重点监管,开展招投标、要素审批、专项资金使用、购买服务等专项监督检查,并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未然。四是严防严惩并举。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受理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坚持动真碰硬,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1名。

  机构改革后,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有在编干部9800名左右,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500名左右,干部总人数较改革前原国土系统新增约16%。近年来,全省系统党组(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厅党组坚持政治上从严、工作上从严、纪律上从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每年初都组织召开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把责任纵向压实到“神经末梢”;针对部门职权增加、责任增加的新情况,紧盯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努力规避廉政风险;注重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党内文件,在土地出让等关键领域出台了8项制度,持续完善以公开透明为突出特点的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用地用海审批等信息化系统,为全省系统依法用权、预防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科技的保障。

  从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看,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实行“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在干部任免程序上,由地方党委提名,商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地方党委研究提出任免意见后,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厅党组对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更多的是指导与支持,具体工作由属地党委管理。针对巡视指出的全省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属地党委、政府应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也将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引导,推进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8)群众信访问题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省自然资源厅将该问题的整改与本轮巡视指出的“信访高位运行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同步进行整改,积极开展厅领导挂钩包案联系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信访实地督导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信访形势有所好转,今年省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分别下降18%、23%,自然资源部受理我省信访量同比下降20%。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集中整改期内,省级与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还未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主要原因是:截至目前,中央与地方党委、政府尚未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待中央与省委、省政府正式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后,再参照国家方式和要求,省、市、县、乡之间逐级相应签订责任书。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六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已办结2人5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对2名处级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因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够到位,对福建东辰建设集团经营监督督促不够有力的省煤田地质局相关局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因在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审批拨付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责成东辰建设集团主要负责人向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做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统筹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和保障发展、保障民生,全面构建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全力以赴助推稳经济大盘,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更加突出全面整改。持续贯彻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要求,厅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于还有1项整改措施尚未整改到位的,即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问题,密切跟进国家要求,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实效。三是更加突出举一反三。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四是更加突出成果转化。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抓好党的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持续挖掘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党建品牌。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不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65853;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电子邮箱:fjszrzytjgdw@163.com。

  附件:1.中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中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煤田地质局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2022年9月28日,局党委在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领问题、制定措施;召开巡视整改专题部署会,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正式审定下发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11月1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领和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压实责任,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局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综合协调、意识形态、选人用人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坚持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标准,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确保质量,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局党委坚持全程跟踪、协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办公会等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3次,研究整改进展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全过程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日常调度、信息录入和联络对接,梳理集中整改任务清单,定期收集整改进度,强化工作提醒,确保问题整改高效推进,制定的56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并建立相关制度17项。

  (四)接受监督,助推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巡视办关于整改工作的意见,全面完善整改方案。厅党组对我局整改方案的制定和整改过程进行全程指导。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我局的整改工作,从方案制定、进度推进、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等各个环节,林建伟组长亲自把关监督,并深入我局开展监督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要求,通过从严从实的精准监督,推动我局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发挥专业化地勘单位技术支撑作用,服务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还有差距。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10月10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座谈会,10月20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出台《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关于发挥技术支撑优势助力新时代新福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煤地地〔2022〕85号),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省厅交办重要支撑服务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德化县“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灾隐患排查项目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山区县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入户调查,做到应查尽查;扎实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工作,调查任务已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累计投入技术力量64组94人。三是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服务支撑省内27个县(区)地灾应急,配合地方政府部门深入一线做好地灾避险转移、应急处置,截至11月25日共安排技术人员744人次,核查地灾点1131处,处置地灾点304处,收到地方人民政府、地方自然资源局等感谢信6封。四是提升技防能力。抓好技术培训,10月25日召开“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灾隐患排查视频会议,11月11日开展地灾应急装备技术和地质灾害监测技术培训,有效提高队伍地灾防治技术水平。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浆甲村楠坑吴日耀等屋后崩塌点出现局部崩塌,而倾角加速计未随崩塌体掉落触发预警”问题,通过对该点实地调查,重新调整倾角计安装位置,将倾角计安装在有潜在发生崩塌的位置。密切关注已建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设备运行状态,2022年10月14日成立专家检查组对承担监测预警建设点进行逐一自查,完成延平区61处、永泰县86处、古田县38处、罗源县41处、宁化县46处、德化县17处、连城县21处共计310处现场自查,检查数量占比100%,共发现6处存在部分设备安装位置欠妥,并根据专家意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率100%。二是11月11日、23日先后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2022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题培训,讲解《普适型地灾监测设备》《福建省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现状与思考》等内容,进一步提升队伍识灾、辩灾及监测预警能力。

  (3)部分应急装备不能满足要求。在极端地质灾害条件下,无人机抗风防雨效果不佳,信号传输不够稳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2年10月14日,成立省煤勘院应急装备调研组,通过网络查询、电话咨询、线下面对面交流、实景观摩等方式,先后3次对电子罗盘、测距仪、无人机、手持GPS、望远镜等应急装备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截至11月25日,已购买大疆经纬M300RTK无人机、尼康ForestryPRO激光测距仪、佳明GPS60手持GPS,能够满足极端地质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工作设备,为今后地质灾害应急提供有力的设备保障。二是加强地灾应急装备操作技术培训,11月11日、23日先后举办202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装备技术培训2次,讲解《无人机基础知识、飞行安全、维护与固件升级》《无人机野外实操》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地灾应急队伍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水平。

  2.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还有差距

  (1)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局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到位情况排查,2022年7月21日专门下发《关于调整东辰建设集团所属企业注册资本金的通知》(闽煤地规〔2022〕50号),各股东单位均已按工商注册的资本金足额出资。二是全面清理企业现有债权债务,11月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的通知》(闽煤地规〔2022〕81号),要求各单位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通过债权债务清理,局下属8家企业负债总额减少1.04亿元,净资产总额增加1603万元,综合资产负债率降低7.6个百分点,其中东辰建设集团负债减少0.94亿元,净资产增加1467万元,资产负债率降低7.86个百分点,企业财务状况明显好转,资金压力得到缓解,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加大项目结算力度,东辰建设集团制定了“三级联动”专项方案,梳理工程项目情况,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结算,跟踪督促进度款申报。截至目前,共整理申报结算资料10份,合计申报金额17254万元;收集归档已结算项目工程结算资料5份,合计结算金额5277万元;通过结算催款、诉讼结算等手段,回收工程款1003.8万元。

  (2)经营性债权数额大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重点督促东辰建设集团建立了清理应收账款工作方案,开展应收账款核对与函证,将3年以上应收账款、非国有单位拖欠款项、自营项目应收账款列为催收重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项目责任人,梳理历年应收账款清单,向各分公司、项目部下发应收账款清理通知,向业主单位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目前,局属企业收回2019年以前应收账款495.89万元,收回2020年度应收账款634万元,收回2021年度应收账款1706万元。二是加强合同管理,组织开展了局属单位合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并通报了检查情况,督促局属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相关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

  (3)房屋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省121地质大队、省196地质大队、省197地质大队、岩土测试中心存在老旧房屋隐患安全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分别采取人员撤离、封门封窗、断水断电、设置栏杆隔离及警示标示等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外来人员回流和误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一案双查”和案后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2019年以来被处分干部的情况进行梳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3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原测绘院院长吴某、党支部书记吴某违纪问题,2014年以前归属省196地质大队管理,时任省196地质大队党委书记蔡耀北作为分管领导,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8日,已对蔡耀北同志诫勉谈话;省煤勘院肖其申违法问题,时任省煤勘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张汉跃作为分管领导,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9日,已对张汉跃同志诫勉谈话;省东辰建设集团郭洪良涉嫌滥伐林木罪问题(不起诉),时任分管领导省东辰建设集团副总经理何某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9日,已对何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1月28日召开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局的典型案例,局党委书记林杰作警示教育讲话。三是11月28日,印发《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煤地党〔2022〕66号),明确对今后出现的违纪违法干部,适时在全局通报并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2)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局人事教育处党支部于11月28日召开党员扩大会,组织学习精神文明奖金发放等有关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解释,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文明奖发放政策规定。二是对2019年以来全局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精神文明奖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除巡视过程中发现的省197地质大队违规向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吴远忠发放精神文明奖之外,其他单位均不存在违规现象。时任省197地质大队党委书记戴某对违规发放精神文明奖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2022年12月21日,已对戴某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10月17日,对负直接责任的经办人员肖某、孙某进行约谈提醒。三是2022年6月10日,吴远忠已退回违规领取的精神文明奖金20767元,上交省197地质大队财务。四是局人事教育处、局机关纪委联合制定《关于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明确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办事流程、时限。

  (3)主体责任检查聚焦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2年10月21日,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11月10日,局党委制定《开展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的通知》(闽煤地党〔2022〕60号),明确检查要求,细化检查清单。三是11月21日至25日,局党委组织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局属6个单位开展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四是12月3日,局党委向各受检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问题;12月6日前,各受检单位均已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核查。对局办公室文件起草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形成了核查报告。根据核查结果,时任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主任郑某负直接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规定,2022年12月22日,对郑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10月26日至11月25日,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局公文管理专项检查,针对自查及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局属单位已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三是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局机关各处室结合实际对廉政风险点、风险表现形式、原因分析、防控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完善,11月14日已印发新修订的《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闽煤地党〔2022〕62号)。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将专项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主要内容,11月21日至25日对局属单位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核查龙岩恒大绿洲三期和漳州东山恒大两个项目的律师费。经核查:东辰建设集团共计支付2万元给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龙岩恒大绿洲项目律师费,第一笔2021年1月6日支付1万元(凭证号1月48#),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从该项目所收到的工程款余额中直接扣减;第二笔2021年3月10日支付1万元(凭证号3月51#),为龙岩恒大绿洲项目部当天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的1万元(凭证号3月50#)。东辰建设集团2021年9月7日支付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6万元律师费用(凭证号9月64#),为2021年8月31日东山恒大项目部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的6万元(凭证号8月170#)。东辰建设集团支付给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龙岩恒大绿洲项目2万元律师费以及支付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6万元律师费用,均为项目部自有资金且都进入项目部成本,公司属于代收代付行为,但财务科目列支不规范。根据核实结果,时任东辰建设集团会计李某,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规定,12月22日,对李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东辰建设集团举一反三,对2019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进行了自查,经查,不存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情况。四是岩土测试中心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闽岩测﹝2022﹞20号)。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1)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严重。工程以包代管,如,陈某(东辰建设集团厦门分公司原负责人)承揽“平潭环岛路绿道及顶管工程”等多个项目,东辰建设集团未监管项目合同履行及施工过程,导致项目超概算,资金回笼困难。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局财务处、审计处共同对东辰建设集团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开展核查工作,查清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发生超概算的原因和项目诉讼案件多发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经核查,东辰建设集团已厘清该项目各标段工作量,取得总包单位中铁一局确认。二是11月23日下午,举办合同管理和合同风险防范培训1期,有效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的通知》(闽煤地规〔2022〕81号),加大对所属企业的监管及风险防控;督促岩土测试中心新修订印发了《资金管理制度》(闽东辰﹝2022﹞2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东辰﹝2022﹞25号)。

  (2)诉讼案件多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2年11月对局属单位现有45个涉诉案件(其中13个原告案件、32个被告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福建省煤田地质局涉诉案件情况简要分析》报告,并提出对策措施。二是持续落实与江西中煤公司签订的《退出管理协议》,完成与原律师团队关于解除协议事宜、解除协议相关条款的谈判。完成新律师团队招标方案审批及招标工作,12月9日与新的律师团队正式签订合同,全力推进胜诉案件的执行。三是11月23日,举办了一期合同管理和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经营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合同管理方面的风险隐患。四是持续加强由法律顾问对东辰建设集团重要合同的把关审核。

  (3)违规出借资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核查。局财务处对东辰建设集团借给陈某100万元问题进行核查,形成了核查报告。根据核查结果,时任省煤田地质岩土测试中心主任、东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2022年12月21日,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时任原省煤田地质岩土测试中心副主任、东辰市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某作为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12月21日,对卢某进行批评教育;时任省煤田地质岩土测试中心、东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陈某,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12月22日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东辰建设集团所有个人借款情况核实,实行清单式催收,已收回个人借款63.76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发出催款函件,并由本人签字认领29笔、合计52.98万元;对非在榕人员通过微信等手段发出催款通知21笔、合计120.63万元,下一步要加强跟踪催收,尽快收回个人借款。三是出台了《省煤田地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闽煤地财﹝2022﹞84号)。

  (4)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全局的采购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采购不规范问题,并形成《关于福建省国土测绘院影像采购情况的核查报告》。根据核查结果,时任省煤田地质测绘院、省国土测绘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吴某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12月22日对吴某进行提醒谈话;时任省煤田地质测绘院、省国土测绘院副院长王某作为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2022年12月22日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时任省国土测绘院采购办主任周晓伟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12月22日,对周晓伟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二是9月19日,局规划发展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培训1期,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11月17日,省国土测绘院制定了《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工作;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大额采购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5)资产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省121地质大队2019年处置钻探物资设备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根据核查结果,时任省121地质大队队长刘某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八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等规定,2022年12月22日,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时任省121队西北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智超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12月22日,对智超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局属各单位分别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资产处置程序合规合法。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设置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不严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局人事教育处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调配等5项政策法规,与会党员就学习有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调配重要性认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规范设置。二是对2022年省委巡视后局党委新提任的1名副处级、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过程、选拔任用程序等环节进行“回头看”,相应岗位所设置的提任资格条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均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本轮巡视反馈我局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2项,具体表现为:

  (一)安全生产隐患较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问题“回头看”,严格对照标准找不足,其中:省121地质大队在钻探施工和化验测试中心用电方面发现2处安全隐患并于2022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省196地质大队对漳州队部、沙县基地、机械公司和野外项目进行了隐患排查并整改到位;省197地质大队对队办公场所、队食堂和永春岵山基地进行隐患排查,发现3处安全隐患并于11月10日完成整改;省煤勘院对野外作业人员防护、自救、互救应急技能方面及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用具不够重视等问题完成整改;岩土测试中心成立整改小组,11月9日召开整改复查会,逐条逐项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11月22日至12月5日期间,局安全生产处分别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回头看”等防范和整改工作开展检查督导。三是局属各单位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近年来,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健全了双重预防机制,如121地质大队的双控责任制和双控运行图、197地质大队的双控牌板项目等;安全生产处组织了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局年度安全生产按《检查表》进行细致检查评比,全局实现2022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管理上台阶。

  下一步,我局将把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列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考核机制,2023年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大检查大评比,加大制度建设和体系运行的考评权重,推进树典型活动,逐渐形成具有福建煤田地质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

  (二)党委未能充分发挥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作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0月21日,召开局党委会议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二是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工作规则》(闽煤地党〔2022〕58号),于2022年11月4日印发;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闽煤地〔2022〕58号),进一步明确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1日印发。

  局党委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要求,明确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修订完善《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切实发挥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作用。

  下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的程序进行规范决策。加强对局属单位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检查督查,并将落实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纳入今后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内容,推动集体决策制度准确贯彻落实。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省委巡视六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局党委细化为19项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56条,在集中整改期内,56条整改措施均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政治建设、聚焦主体责任、聚焦建章立制、聚焦廉洁文化,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地勘事业发展水平。

  (一)聚焦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要求,围绕服务能源资源保障、服务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防灾减灾工作、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等“五大服务”,集中发力,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实的地质技术支撑。

  (二)聚焦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书记要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对本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建章立制,深刻举一反三。对标对表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局党委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要坚决防止“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要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研判,查找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刻剖析。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从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层面,建立完善管用、实用、可操作的制度体系。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用严明的纪律、严密的举措、严格的监督,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让按章办事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习惯。

  (四)聚焦廉洁文化,涵养清风正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传承弘扬老一辈地质工作者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挖掘富有煤田特色的廉洁文化资源。通过丰富廉洁文化建设载体,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把“软指标”变为“硬杠杠”。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1168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3号;电子邮箱:472954880@qq.com

 

  中共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2

  中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含省测绘发展中心党组、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巡视反馈会后,测绘发展中心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测绘发展中心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览表》,确定具体整改任务与要求、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并上报厅党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测绘发展中心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意识形态整改工作组和选人用人整改工作组各司其职,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开展边巡边改以来,召开各类涉及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共9次,研究解决巡视整改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在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测绘发展中心党组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督促指导,建立每周一报、每半月一督查制度,开展边巡边改工作以来,先后派出机关纪委、职能处室重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直属单位开展检查或督导5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11月9日,测绘发展中心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关键,党组成员在会上就巡视反馈涉及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够到位

  (1)针对服务“数字福建”站位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的回信、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助力福建数字经济发展”专题研讨,为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测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要求,组织完成《福建省实景三维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提请厅审议并通过。三是协助厅地信处向自然资源部申领保密处理系统,因疫情原因,无法前往北京领取,经自然资源部同意由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通过机要渠道转送保密处理软件。

  (2)针对产品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有力激发测绘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完成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模式、立体卫片更新DEM生产、地理实体数据及实景三维数据生产模式等3项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为全面推进“实景三维福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认真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开发建设的数字福建项目“福建省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为审计部门年度审计提供地理信息资源保障和做好技术支撑服务,11月23日该平台一次性通过了省数字办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三是2022年测绘发展中心科技项目已于12月8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针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扩大“天地图·福建”社会影响力,会同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开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地图服务接口和其他4个功能接口服务,已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近十年的55个天地图数据服务。二是与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合作,制作《太空看福建》系列互动短视频,得到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荐,观看量突破2亿。三是11月30日完成“天地图·福建”宣传活动,在《海峡资源报》刊出天地图专版宣传报道。

  2.“天地网”动态执法还存在短板

  (1)针对疑似违法图斑提取精准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0月-12月10日,联系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中心及时推送公益性卫星影像,补充商业采购影像数据,丰富影像资源。南平、龙岩、三明等地区,中高分辨率影像覆盖率达96%,基本实现了季度覆盖。将以上影像用于动态监测,使该区域动态监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二是以文件形式通知直属单位测绘生产时优先使用优于1米的高分辨卫星影像,“天地网”动态监测中,对于疑似乱占耕地建房图斑面积达70平方米的均已提取。三是11月15日,召开“天地网”图斑提取技术培训会,提升卫片执法工作的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天地网”动态监测图斑提取精准度和工作成效。

  (2)针对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及时将疑似违法图斑下发基层,推进图斑性质核实,违法图斑甄别,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撑。10月份-12月10日共下发疑似乱占耕地建房图斑179宗、疑似违法图斑5814宗,由基层对图斑性质进行核查甄别。二是扎实开展省级抽查工作,10月-12月10日线上检查图斑7800宗,抽查比例超过20%;线下抽查图斑403宗。同时对429宗违法图斑的整改情况开展内业“回头看”。三是对未整改违法图斑与林业、生态等专题数据进行套合分析,整理出523宗涉及林业、生态等相关厅局的共享违法图斑,形成制止和处置违法行为的合力。四是12月6日,召开“天地网”监测年度工作总结会,全面系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弥补“天地网”动态执法的短板。

  (3)针对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存在较大泄密安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在厅地信处开展保密检查的基础上,10月25日形成《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涉密数据管理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11月30日前,直属各生产单位均已严格落实保密相关制度规定,完成保密制度制定或修订、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活动。三是即知即改,6月28日,测绘院完成内网数据安全管理系统的采购工作,解决数据安全隐患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差距

  (1)针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2月9日,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做细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二是11月25日,印发工作提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主要领导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三是11月10日,开展2022年度主体责任检查时,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已纳入检查内容。

  (2)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0月26日,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精神文明奖发放相关规定。二是10月31日,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面排查,确保各项处分决定执行到位,3家单位违规发放的文明奖金已全部清退完成。三是已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四是经过进一步核实,11月24日,党组已对地信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制图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12月9日,党组已对时任测绘院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一定表现

  针对怠于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0月26日,组织开展2021年度测绘发展中心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二是11月22日,召开审计业务交流会,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各单位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审计室成员开展审计业务学习交流。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1)针对公务出差未从严审批把关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1月30日,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已对“无实质性工作内容”出差情况进一步核实,巡视反馈的两次干部出差属于部财务司安排的临时任务,出差前均有履行审批手续。三是11月10日,开展2022年度主体责任检查时,出差审批情况已纳入检查内容。四是10月31日,制定《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差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出差,凡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安排的出差,均须提供证明。

  (2)针对直属单位省测绘院违规开支公用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测绘院已收回服装退款金额0.59万元,同时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发现2020年定向越野活动违规列支服装费0.876万元,并于10月27日清退到位。二是测绘院有长期聘用人员64人,全部为非工会会员,为体现同工同酬和对长期聘用人员的关怀,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给长期聘用人员发放生日蛋糕券,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测绘院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违规列支合同工生日蛋糕费5.07万元。巡视反馈问题后,11月25日,测绘院工会印发《关于吸收长期聘用人员入会的通知》,吸收长期聘用人员64名为院工会会员,按照入会流程办理入会登记事宜,从11月起交纳会费。三是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测绘院妇委会、团总支牵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主题活动费用列支情况如下:2020年列支0.92万元,2021年列支1.26万元,合计2.18万元,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巡视反馈问题后,测绘发展中心机关纪委联合综合处组成核实小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该问题属经费支出科目列支错误。11月30日,测绘院已将妇女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活动费用2.18万元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调整至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支出。四是经过进一步核实,12月9日,党组已对时任测绘院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12月10日,测绘院党委已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

  4.重点领域和岗位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针对技术服务类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7月6日,召开测绘发展中心采购工作专题会,组织机关处室有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分管领导、财务和采购工作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对技术服务类采购不规范行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10月28日,制定《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类采购项目的事中、事后和日常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廉政风险。

  (2)针对经营性债权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持续推进。一是测绘院已建立清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经营性债权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及有关事项,提出年度追缴计划,加大追缴力度。二是直属各单位举一反三,相应成立追缴专项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制作债权项目图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遇到的问题,保障债权追缴工作顺利开展。三是《2022年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一览表(修订)》已将各单位经营性债权风险列入重要廉政风险点。下一步,党组将强化“经营性债权风险”这一廉政风险点的监控,督促各直属单位按照追缴计划跟踪落实,分类进行处置。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的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针对未及时修订集体决策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根据测绘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和党组工作规则等规定重新修订集体决策制度,10月31日制定《中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11月29日,制定《关于开展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文件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排查工作;12月5日,制定《中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党组关于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原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2012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废止5件,修订4件,保留2件。

  (2)针对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党组成员已分别到支部联系点开展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二是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与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沟通,提醒党组成员落实“到支部联系点上党课或开展专题调研”制度要求。三是2022年,3名党组成员已分别到各自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等4次以上,各联系点支部已将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列入支部重点工作。四是已将党组成员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3)针对支部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推动测绘发展中心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已进一步修订完善支部达标创星评分标准。二是11月23日,组织机关各支部前往省直机关“达标创星”示范党支部(省测绘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参观见学、座谈交流,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三是组织开展达标创星评定活动,强化机关支部示范带动下属单位支部建设。四是加强统筹谋划,已将支部达标创星工作纳入模范机关创建总评内容。

  2.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

  (1)针对违规参加评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巡视期间,坚持边巡边改,第一时间制定《关于重申规范参加考试评审、培训授课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审批手续、参加次数等有关要求。二是8月25日,党组已对制图院班子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机关党委已对未经批准、违规占用工作时间参加评审次数较多的制图院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结合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2)针对兼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0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加强社团管理、社团兼职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兼职管理,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兼职情况梳理排查,除巡视反馈的1名处级干部违规兼任学会法人代表外,未发现其他领导干部未经审批违规兼职情况。三是12月1日,召开省测绘学会理事会,新增符合条件的1名省测绘院副院长为测绘学会负责人并兼任测绘学会法定代表人,学会秘书长不再兼任学会法人代表,省科协、省民政厅已批准并备案。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本轮巡视反馈我中心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1项,具体为:制定文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重新梳理完善综合处廉政风险点及有关防控措施,同时对各单位(处室)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细化。11月8日,党组研究制定《2022年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一览表(修订)》。二是11月25日,制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共排查了97份文件,未发现其他发文存在类似情况。三是经过进一步核实,11月24日,党组已对综合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制作文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问题,测绘发展中心将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每年度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无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视反馈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3118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60号;电子邮箱:fjchpx@126.com

 

  中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党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