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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 | 漳州开发区天顺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日期: 2025-08-08 17:19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编者按:为进一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第三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本批推广的案例具有模式创新、路径细化、场景典型三大特点,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效应。本栏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今日刊发

漳州开发区天顺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再开发类型:政府收储+分割出让)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顺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四区,土地原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招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项目代征地”模式于2013年取得。自拿地以来长期未开发,列入漳州市低效历史遗留用地盘活重点任务之一。依托该宗地毗邻深水泊位的优势,2024年漳州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招商引入天顺风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规划总用地1042亩,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工业用地占地约444亩、码头用地约372亩,投资约30亿元,未来二期项目占地约226亩。宗地规划建设海工装备制造工厂、重装码头及物流通道,配备大型吊装设备,打造集规模化研发制造、一站式发运、综合运维于一体的现代化海上风电安装运维母港和海工装备制造基地。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省引进招商集团,以“成片开发”和“项目代征地”模式开发漳州开发区,即政府完成土地征迁后交给招商集团下属公司,由其进行土地平整以及水、电、路等配套建设,达到产业用地条件后,采取土地二级市场转让模式供应给进驻的项目使用,漳州开发区四区绝大多数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均属于“项目代征地”。

  天顺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原土地使用权分属招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局漳州开发有限公司。为破解“项目代征地”带来的高资金成本、低使用年限等历史遗留问题,漳州开发区通过“政府收储+市场化出让”的模式,由漳州开发区管委会收回土地后挂牌出让,用于新项目建设,以盘活土地。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取得的成效

  (一)破解“代征地”困局。漳州开发区四区土地普遍存在权属分散、土地成本高、使用年限短等问题,通过政府收储后,统一规划并按市场化出让。

  (二)统筹优化规划。结合产业需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明确土地使用、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筑规模指标等要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要求。

  (三)助力产业转型。海上风电是漳州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方向,也是漳州开发区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天顺重型风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落地后预计年产重型风电海工装备可达85万吨,产值约100亿元,将促进就业与税收双增长。

  四、主要做法

  (一)理清地块权属,依法规范收回土地。项目地块权属涉及招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漳州开发有限公司与开发区储备地块等多个权属来源,漳州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行动,厘清权属边界,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给予合理补偿,最终以1.08亿元收储28.69公顷土地,为后续重新开发奠定基础。

  (二)主动靠前服务,提供规划指引。因项目涉及大量堆场需求,整个工业用地范围无法满足原控规容积率指标。漳州开发区通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切割地块,既保留了工业厂房的建设空间,又满足了堆场需求,目前该控规修改已获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

  五、政策依据

  漳州开发区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十三条、十八条政策“支持政府回收回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收回土地,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土地收回收购后,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和多样化需求,区分不同情况,改善市政基础设施。采取重新划定宗地范围、调整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等举措,重新供应”,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安全等前提下,支持试点城市开展混合用地改造、混合用地供应工作,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等相关政策,为项目收回土地、修改规划、分割出让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厅利用处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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