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501-2025-00050
  • 文号: 闽政地成片〔202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1-08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宁德市金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5-01-08 15:44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金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宁政文〔2024〕1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金垂片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9.1283公顷。

  二、宁德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耕地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三、宁德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涉及生态公益林的,应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涉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的,应符合河道保护管理有关规定;临近海岸线的,应符合海岸建筑后退线有关规定;涉及存在地灾地质灾害点隐患和易发区域的的,应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应按照规定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有批准权机关审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 1月 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存档。

  2025年 1月 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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