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772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6-03 16:10

朱建辉委员:

《关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加快绿色经济发展的提案》(20251105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贯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主线,也是践行“两山”理论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厅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一、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2021年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清查试点省份,在福州、厦门市全域以及晋江市、南安市、浦城县(共21个县市区)开展清查试点。2023年,继续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的地区和武夷山国家公园开展深化清查试点工作。经过试点,基本摸清试点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家底,估算经济价值量,建立清查数据库。2024年,我厅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清单上图入库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晋安区)将省级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清单确定的资源种类和清单范围转换为空间地理坐标,明确具体地块的位置和边界,明晰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权责。

二、探索多元化实现路径。探索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实现路径模式,其中一些经验做法为全国首创,重点推进的“生态银行”市场化建设、“水美经济”新业态培育、“武夷山水”品牌价值力提升、林业碳汇产品交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土地综合开发等工作,全面涵盖了政府路径、市场路径、“政府+市场”路径等三种基本路径;同时,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为载体积极推进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为唯一包含国家公园的试点地区,为其他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典型示范。

三、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产品交易。以自然资源部开展评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为契机,鼓励支持三明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探索实践。三明市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权,探索开展“林票”制度改革,引导林权有序流转、合作经营和规模化管理,破解了林权碎片化问题,提高了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整体价值,借助国际核证碳减排、福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管控规则和自愿减排市场,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产品交易,形成“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厅积极跟踪自然资源部工作动态,在三明抽取1-2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效果评价考核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金 勇

联系电话:0591-8766028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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