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80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9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1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省住建厅:
杜振洪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城市更新 以洛阳江两岸开发为抓手带动区域全面发展的建议》(第1205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项目,是落实国家及省级城市更新部署、赋能泉州环湾核心区发展的重点工程,对推动生态、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厅支持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建设,采取多项措施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一、简化用地审批程序。一是2025年4月,省政府将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给泉州市人民政府,由泉州市负责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等项目用地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用地报批流程,报批效率明显提升。二是2026年1月,我厅制定印发“开门红”政策,从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用地计划保障、简化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审查等方面制定了15条措施,有力地保障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等项目用地需求。
二、强化指标保障。一是2025年统筹考虑经济、人口增长等因素,适当向优势地区倾斜,共将6.29万亩计划指标分解下达给九市一区,其中分配给泉州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2万亩,由泉州市统筹保障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等项目用地需求;2025年11月又向泉州市等指标紧张地区及时追加6000亩指标,确保项目应保尽保。二是我厅于今年1月先行向九市一区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79万亩,足额保障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等项目用地需求。
三、提升服务质量。深化“一清单、三保障”机制(清单管理,指标保障、政策保障、服务保障),将重大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建立月调度机制,指导市县加大项目保障力度。每年定期组建业务分队赴九市一区开展要素保障现场办公,合力破解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堵点难点。今年以来,已先后赴泉州、莆田、厦门、南平等地开展现场办公,积极推进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等项目建设。
四、开展联动审批工作。2025年,我厅会同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试点工作,明确“四统一、两合并”(统一审批底图、统一现场调查、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申请窗口、合并审批流程、合并公告公示)的工作目标,并于2025年12月印发《福建省全面实行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工作方案(试行)》,全面推广联动审批工作,由系统联动实现“一窗进出”,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3宗建设用地通过开展联动审批工作获得保障,项目平均报批用时缩短约30%。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指导泉州市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助力洛阳江两岸城市更新与流域开发项目落地建设。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林鹏浩
联系电话:0591-8766565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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