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0767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6-03 15:59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备案意见(自然资办函〔2024〕88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霞浦县三沙镇花竹村东侧0.3849公顷海域,用于建设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其中建设填海造地0.1649公顷(已填成陆历史遗留围填海)、港池用海0.2200公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霞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五、该项目填海成陆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附件:1.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码头)宗海界址

点坐标

2.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港池)宗海界址

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码头)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L0=120°00′)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56′32.956″

120°14′00.428″

7

26°56′33.829″

120°14′02.402″

2

26°56′32.611″

120°14′01.795″

8

26°56′33.767″

120°14′02.238″

3

26°56′32.603″

120°14′01.792″

9

26°56′33.382″

120°14′01.288″

4

26°56′32.248″

120°14′03.184″

10

26°56′33.194″

120°14′00.899″

5

26°56′32.716″

120°14′03.320″

11

26°56′33.040″

120°14′00.625″

6

26°56′32.889″

120°14′02.652″

12

26°56′32.964″

120°14′00.460″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

建设填海造地

1-2-…-11-12-1

0.1649

宗海

1-2-…-11-12-1

0.1649

附件2

霞浦县三沙镇花竹三级渔港工程(港池)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L0=120°00′)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56′30.884″

120°14′01.247″

3

26°56′32.247″

120°14′03.187″

2

26°56′30.528″

120°14′02.642″

4

26°56′32.603″

120°14′01.792″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港池

港池、蓄水

1-2-3-4-1

0.2200

宗海

1-2-3-4-1

0.2200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海洋渔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宁德市、霞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5年5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