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1008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5〕20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8-03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平潭国际赛车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盛业路(中山大道-开拓北路)、幸福洋北路(开拓北路-君山路)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经我厅组织验收审查,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国际赛车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盛业路(中山大道-开拓北路)、幸福洋北路(开拓北路-君山路)用海的批复》(闽政海域〔2025〕9号)和不动产权证书(闽(2025)海不动产权第0000117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5.8697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5.8697公顷。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相符(验收后界址点坐标与批准用海界址点坐标一致)。
二、请你司持本函、原不动产权证书、填海竣工验收材料等到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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