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第五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该批案例以社会综合效益为导向,注重产业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城市功能提升等核心价值,旨在引导各地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效果和长远效益,使低效用地再开发服务于实体产业、公共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本栏目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今日刊发
云霄大亚(漳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再开发类型:协议收回+分割出让带建筑物土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大亚(漳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简称“大亚电缆”)位于云霄县和平乡东方村,总用地面积约99亩。项目建成两栋厂房,总建筑面积27764平方米,占规划总建设规模的39%。因生产工艺未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于建成后即停产,土地与厂房长期空置,被认定为低效用地。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一)改造主体
政府协议有偿收回,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由福建冠九峰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九峰茶业)竞得,实现“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
(二)改造模式
本项目创新采用“司法起诉+协议收回+分割转让+建筑物出让”四位一体的盘活机制,实现存量低效用地高效再利用。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取得的成效
(一)降低企业前期用地成本。冠九峰茶业直接利用现有27764平方米厂房,经修缮后即投入使用,节约了新建厂房审批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大幅压缩项目建设工期,推动项目尽快开工。
(二)破解带建筑物出让难题。创新“存量建筑随地一并出让”模式,明确建筑物权属承接路径,破解长期制约低效用地盘活的产权障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云霄经验”。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原电线电缆低效产能被茶叶精深加工产业替代,契合云霄县生态农业与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导向,实现产业置换、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
四、主要做法
(一)司法倒逼履约。针对“大亚电缆”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建设,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0月依法提起诉讼,倒逼企业履行合同,完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
(二)协议收回带建筑物土地。经县政府批准,2024年5月双方签订《土地收储协议》,采取“带建筑物整体收回”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价值核定。
(三)规划引导精准招商。依据《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和平乡产业布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多部门联合论证,将收回地块规划调整为茶叶生产加工专用区,定向引进符合环保、节能、用地强度要求的茶叶深加工项目,实现“规划先行、精准匹配”。
(四)分割出让带建筑物土地。为匹配茶业项目用地需求,原约99亩宗地依法分割为A、B两宗,A宗约39亩带两栋厂房。经第三方机构检测,两栋厂房结构安全、消防达标,具备再利用条件。2025年2月,A宗以“带建筑物整体出让”方式挂牌,冠九峰茶业成功竞得。
(五)解决不动产权登记问题。原“大亚电缆”已取得两栋厂房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县政府专项批复,允许冠九峰茶业在不改建、不扩建、税费结清的前提下,沿用原工程验收材料(含质量监督报告、消防验收意见、结构安全鉴定等),重新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产权主体变更与使用功能延续的“零断档衔接”。
五、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3〕50号)明确:“创新土地多元化供应方式”“妥善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有关政策,作为带建构筑物整体出让依据。【利用处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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