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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局出台12条措施助推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
日期: 2026-02-26 09:18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浏览量:{{pvCount}}

  近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推全市经济发展良好开局的通知》,从强化国土空间保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深化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服务保障能力4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

  《通知》明确:

  全力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以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为契机,指导县区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县区各选取2~3个项目先行先试。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重点推进5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依法依规处置与盘活,闲置土地净减少率不低于10%;力争全年完成开发区闲置存量土地盘活处置不低于2000亩的目标任务。

  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重点支持老旧工业区改造,按现状建筑进行临时功能改造为园区公共服务设施、新兴产业及省市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的,可享受最长5年过渡期政策。鼓励“工改工”提质增效,支持企业通过加层改建、改造标准厂房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划定“工改商”范围,通过现状保留使用、内部改造、拆除重建或宗地内空地新建四种方式,有序推进“工改商”转型,提升地块综合价值,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高效利用海域海岛资源。将“亿吨大港”“海上莆田”建设涉海项目纳入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清单,加快办理用海审批手续,着力保障涵江临港产业园等历史遗留填海区域的项目和渔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海。积极推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进一步推进工业用海项目、新增养殖用海项目、渔光互补项目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用海。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对同时涉及用地用林用草用海项目,实行“统一受理材料、统一认定标准、联动审查审批”。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受理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申请,同步现场踏勘,同步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统一申报入口,同步开展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报批材料审查。

  《通知》还要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优化拓展城镇开发边界,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用地计划指标统筹管控,科学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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