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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的公示
日期: 2026-08-25 08:24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福建省“十五五”发展规划等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工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动态维护工作,形成了《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日,共7个工作日。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标注“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fjgtkjgh2019@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泉路3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

  电话:0591-87665695

  附件:《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25日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福建省“十五五”发展规划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这一主线,进一步发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规划动态适应能力,支撑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统一部署,开展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本次省级规划动态维护不涉及规划范围、总体格局、目标指标等调整,重点是更新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做好政策衔接,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点项目清单更新维护

  坚持以重点建设项目支撑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为原则,将一批支撑国家和福建省两岸融合、对外开放、生态文明、海上福建、区域协同、安全韧性等重大战略部署的重大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强化空间要素支撑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新增、变更、撤销、保留”分类施策,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积极对接各部门“十五五”发展需求,将“十五五”期间新增的水利、交通、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综合防灾减灾等领域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按照“清单+图件”形式,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落实空间要素保障。同时,按照本次维护要求,开展原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回头看”,逐一校核已有项目是否符合单独选址项目类型要求、是否达到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是否需要调整,据实确定变更、撤销、保留项目。经梳理,本次动态维护后清单项目数1687个,其中交通类1056个、电力类87个、民生类3个、能源类238个、水利类299个、其他类型4个,均按照精准上图或示意上图的方式落实空间信息。

  二、规划文本表述更新

  本次规划文本表述动态维护共涉及7章11节,重点衔接国家、福建省“十五五”发展规划,将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调整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更新机场建设、支柱产业、未来产业相关表述,补充“海上福建”、福马、厦金“同城生活圈”、算力基础设施及特殊功能区管控规则等内容;按照耕地保护新制度,将“进出平衡”并入统一占补平衡机制,补充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规则;衔接福建省村庄分类管理最新要求,将村庄分类由4类细化为9类,补充“通则式”规划管控内容;落实国家和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求,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融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三、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

  本次省级规划动态维护未突破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约束性指标,不改变各市、县目标任务。涉及三条控制线布局优化等具体内容的,省级指导各地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进行正向优化。设区市可在辖区内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市域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统筹。

  (注:本动态维护方案内容以批复后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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